2013 年度北海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北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科技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依据《北海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和《北海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市本级科技项目的支持原则是:
——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经费作为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和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知识产权导向。突出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评价科技创新的主要标准,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分为研发、平台、自筹3类,实施分类管理,适用不同的程序、标准。
二、总体计划
(一)研发类
2013 年度,在《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补充作出以下2项规定:
1、本地公立医疗机构、公立普通全日制学校申报研发类项目的,同1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可以突破1 个,但最多只能申报 6 个。
2、对于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等2个产业领域的研发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平台类
2013 年度,在《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根据近年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大局和科技发展战略,指定以下 9 个平 台类项目选题,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1、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参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研创新园”、“加工物流园”、“科普观光园”等建设内容。
2、北海市发明创造服务能力建设:要求申报机构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或中介资质,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知识产权 创造激励、专利代理机构培育等内容。
3、北海市党政管理人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要求申报机构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并与国内知名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2 年内组织不少于 150 人次北海市党政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素质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培训。
4、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金融平台、技术交易平台、大型设备共享平台等类型; 要求申报单位有专职从事项目建设的团队,申报孵化器、加速器、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内容的,要求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具备自治区级以上资质,有 3000 m2 以上可支配的场所。
5、农业优良品种推广与产业化示范:牵头申报单位要有专业技术团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 35%以上),有相 关的实验、化验室。主要完成市创新计划的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 培育和推广应用任务,引进和培育农业优良品种 5 个以上、推广面积达 50 万亩以上。
6、科普工作:包括科技下乡、农村科技培训、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普读物编制等工作。
7、社会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艾滋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科技强警、节能(水)减排、创建国家环保模 范城市等工作。
8、科技信息网络安全及服务建设。
9、其他选题,只要符合公益性、可行性原则,且体现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的,虽然未在本《指南》中列举,申报单位也可 提出申报。
(三)自筹类 按《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接受申报。
三、接受申报
申报条件、程序、《申报书》提纲、格式要求、申报方式、接受申报时间等,均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全文可以从市科技局网站(bst.beihai.gov.cn)浏览、下载。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电话 0779-2026148)。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2 年 12 月 21 日
联系人:周莹
咨询电话:0779 — 3150003